彙整 · 2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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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的成立要件與認定標準

正當防衛是指即使實施了某種行為,但因為是為了防禦本人或周遭他人所面臨的危險,因而不構成犯罪。正當防衛規定於韓國《刑法》第21條。第21條(正當防衛)① 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法益(法益),對於現在不正之侵害所為之行為,於有相當理由時,不罰。② 防衛行為逾越其程度者,得依情狀(情狀)減輕或免除其刑。③ 於第二項之情形,因夜間或其他不安狀態下產生恐懼、驚愕(驚愕)、興奮或慌張而為該行為者,不罰。正當防衛的成立要件如下:須為不正之侵害狀況、須具有現在性、須為防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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