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是業務上背信?
業務上背信是韓國《刑法》第356條所規定的犯罪,指處理他人事務之人違背其職務,致使他人受到損害,並為自己或第3人取得利益的行為。
這類犯罪主要發生於以信賴為基礎的關係中,特別是企業或組織內部的管理者濫用職務以謀取利益的情形。
關於業務上背信的處罰
業務上背信依韓國《刑法》第356條處罰,其刑度為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萬韓元以下罰金。
若因背信所造成的損害較大,依特定經濟犯罪法(특정경제범죄법),損害在5億以上50億韓元未滿者,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50億韓元以上者,則可能被加重處罰為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業務上背信的成立要件
業務上背信的成立要件為處理者係處理他人事務、有背信行為、 被害人受有損害、 違背業務上之任務、 具有故意。
業務上背信中所謂財產上的損害,係指就整體而言使本人財產價值減少的情形。
業務上背信中的故意
業務上背信中的故意,係指於業務上處理他人事務之人,對於自己從事違背任務的行為,以及因此使自己或第3人取得利益而致本人受有損害此一事實,所抱持的認識或意思。
在判斷經營者於經營判斷上是否具有背信的故意與不法得利的意思時,亦,應綜合考量作成該經營判斷的經過與動機、判斷對象之事業內容、企業所處的經濟狀況、發生損失與獲取利益的蓋然性等各種情事,僅於行為人認識到自己或第3人取得財產上利益並致本人受有損害,且係有意而為的情形,方得認定其具有背信罪的故意,而不得僅以雖無此認識卻發生本人受損害的結果,或僅以怠於注意義務而有過失為由追究其責任。然而,背信罪所謂的違背任務行為,係指就所處理事務的內容、性質等具體情況觀之,依法令規定、契約內容或誠實信用原則理當應為而不為,或理當不應為而為,因而背棄其與本人間信賴關係的一切行為。因此,縱使將前述有關經營者經營判斷的各項情事全部納入考量,倘經營者就具體情況及自身的角色·地位,依法令規定、契約內容或誠實信用原則理當應為而不為,或不應為而為,藉此為自己取得財產上利益,或使第3人取得該利益並致本人受有損害,即可認定其具有相關的故意與不法得利的意思。
(韓國大法院 2017. 9. 12. 宣判 2015도602 判決)
業務上背信與侵占
業務上背信與侵占有許多相似之處,但兩者在本質上有所不同。侵占是指保管他人財產之人非法將其占為己有的行為,主要發生於信託關係中。反觀,業務上背信則是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致他人受有損害並謀求自身利益的行為,破壞信賴關係是其重要特徵。由此可見,這兩種犯罪雖皆以信賴為基礎,但在行為的型態與結果上存在差異。
業務上背信的影響
業務上背信不僅造成個人損害,更對企業的信譽及整體社會帶來負面影響。這類犯罪會削弱企業的內部控制,並降低投資人及客戶的信任,進而可能導致經濟損失。因此,預防業務上背信,並確保經營透明化,至關重要。
預防業務上背信的法律對策
為預防業務上背信,需要建立強而有力的內部控制制度與符合倫理的經營。企業內部應透過定期稽核與教育,使員工認識到自身的法律責任,並建置能夠查獲背信行為的制度。此外,透過法律制裁,建構於犯罪發生時得以即時因應的體系,亦十分重要。
刑事專業律師
業務上背信是刑法上重要的犯罪,作為背棄信賴的行為,對個人與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因此,透過業務上背信的成立要件與處罰,以及相關判例,可以理解這項犯罪的嚴重性。最重要的是,當面臨複雜的刑法問題時,尋求刑事專業律師的建議至為關鍵。刑事專業律師對法律程序有清楚的理解,並具備能夠引導出最佳結果的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