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整 · 2024-11

3 篇文章

人頭帳戶的詐騙類型、犯罪種類、處罰與預防方法

人頭帳戶人頭帳戶是指盜用第三人名義開設的帳戶,也就是存款人與實際使用人不同的帳戶。若開設人頭帳戶並轉讓或出借,依電子金融交易法可能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千萬韓元以下罰金。涉入人頭帳戶犯罪若涉入人頭帳戶犯罪,不僅利用人頭帳戶從事犯罪行為的人會受罰,出借人頭帳戶的人同樣可能被追究刑責。此時即使並非為了製作人頭帳戶而交付,但因為將與人頭帳戶相關的資訊提供給他人,仍可能受罰;若依人頭帳戶所涉及的犯罪而符合其成立要件,更可能被認定為共犯而受罰。人頭帳戶的犯罪種類人頭帳戶的犯罪種類包括毒品交易、網路私下交易詐騙、語音釣魚詐騙等。人頭帳戶詐騙 ..

其他

侵入住居罪的種類、成立要件與不退去罪

侵入住居罪由韓國《刑法》第319條加以定義。第319條(侵入住居、不退去)①侵入他人住居、所管理之建築物、船舶或航空器,或所占有之房間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以下罰金。〈1995年12月29日修正〉②於前項場所受退去要求而不從者,亦處與前項相同之刑。侵入住居罪的種類侵入住居罪的種類如下:侵入住居、不退去;特殊侵入住居;夜間侵入住居竊盜;搜查住居、身體。其中夜間侵入住居竊盜雖屬刑法上的竊盜罪,但與侵入住居關係密切,故一併列入侵入住居罪的種類。侵入住居罪的成立要件侵入住居罪的成立要件如下:須針對他人住居、所管理之建築物、船舶或航空器,或所占有之房間;具有侵入的故意..

其他

宣告猶豫的效力、要件、對象與失效

什麼是宣告猶豫?宣告猶豫是指案件雖被認定為有罪,但情節輕微且悔過情狀顯著時,在一定期間內暫緩刑罰的宣判;若該猶豫期間平安經過,便視為免訴的一種制度。但對於曾受資格停止以上刑罰前科者,則屬例外。宣告猶豫期間依韓國《刑法》第60條定為2年,且該期間不得縮短。第60條(宣告猶豫之效果)自受宣告猶豫之日起經過2年時,視為免訴。宣告猶豫效力如同韓國《刑法》第60條所明定,宣告猶豫期間經過後即視為免訴。此時的免訴判決是指未對案件實體作出直接判斷,即終結訴訟程序。亦即,視為免訴..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