성폭행 변호사

性侵害

性侵害是性暴力的一種

性暴力不僅包括強姦強制猥褻,也涵蓋言語性騷擾淫穢訊息及偷拍等一切違反對方意願所施加的身體·精神暴力

其中性侵害指的是強姦與強姦未遂

強姦是指以暴行或脅迫強制與他人發生性交

 

性侵害的處罰

韓國《刑法》所規定的性侵害相關處罰如下

297強姦以暴行或脅迫強姦他人者,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

297條之2(類似強姦以暴行或脅迫,對他人於口腔肛門等身體性器除外內部插入性器,或於性器肛門插入手指等身體性器除外之一部或工具者,處2年以上有期徒刑

301強姦等致傷致傷297297條之 2及第298條至第300條之罪之犯人,致他人受傷或致傷時,處無期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性侵害案件的應對

若不幸遭受性侵害,建議遵循以下應對方式

  • 應在未清洗身體的情況下儘快前往婦產科。
  • 身上若有瘀青或傷口,應拍照保存。
  • 應尋找能夠支持並協助自己的人。
  • 不要獨自一人,應前往家人或朋友家等安全的場所避難。
  • 為了蒐集證據,應在未清洗身體的情況下儘快前往醫院(向日葵中心)。
  • 可向性暴力專門諮詢機構尋求協助。
  • 應先平復情緒,再與諮詢所一同商討並決定是否提出告訴。

 

若是被冤枉而遭以性侵害嫌疑起訴,建議遵循以下應對方式

倘若並非真的蒙受不白之冤,則最好另行擬定不同的應對策略

  • 比起反控對方,應先以擺脫犯罪嫌疑人身分為目標。
  • 應蒐集有利的情況證據。
  • 是否以誣告罪反訴,須視情況審慎考量。

 

舉例來說,所謂有利的情況包括:進入住處時是牽著手進去的、隔天一同用餐,或事後在 KakaoTalk 上的對話內容偏向正面等

這些內容雖然無法起到決定性作用,但有利的情況越多,擺脫犯罪嫌疑人身分的可能性就越高

 

 

性侵害案件的程序

  1. 警察調查
  2. 檢察調查
  3. 法院

 

警察調查

  • 確保犯罪嫌疑人到案
  • 調查被害人、加害人及證據關係
  • 決定是否移送檢方

 

在此過程中,準確掌握嫌疑事實至關重要

由於此階段的陳述會對之後的檢察調查乃至法院審理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是最關鍵的一步

 

檢察調查

  • 調查犯罪嫌疑人
  • 聲請羈押票
  • 是否起訴

 

若在警察調查時的陳述失去一致性,將會非常不利

因此,對陳述內容有準確的理解至關重要

 

在此過程中,若犯罪嫌疑人直接聯繫被害人,將被視為2次加害

若希望獲得起訴猶豫(기소유예),就有必要在此階段促成和解

起訴猶豫不會留下前科

 

法院

  • 審判
  • 被告訊問
  • 最終辯論
  • 宣判

 

一審所判處的刑度,會在審中發揮重大作用

在這個階段,律師的能力至關重要

 

性侵害專業律師的必要性

性侵害案件大多只有被害人與加害人兩人在場,因此很難取得明確的證據

因此,被害人的陳述會發揮重大作用

 

就性侵害被害人而言,陳述的一致性與具體性相當重要

在彼此證據都不明確的情況下,被害人的陳述會成為最主要的證據

 

就遭冤枉起訴的性侵害犯罪嫌疑人而言,情況證據相當重要

然而,這類情況證據對一般人來說很難判斷,因此需要專業人士的協助

此外陳述內容若比對方更具體、更詳盡,可信度便會越高

但在這種情況下,若講得太過詳細反而可能對自己不利,因此同樣需要專業人士的協助

 

當前性犯罪的處罰力度日益加重就犯罪嫌疑人而言,可以說從一開始就處於不利的戰局

因此,相較於被害人,會更需要專業人士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