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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盜罪的處罰與成立要件

什麼是竊盜罪?竊盜罪是竊取他人財物的犯罪。在重視私有財產保護的國家,物權被提升到近乎人權的地位加以保障,因此竊盜罪與直接傷害他人的殺人罪、強盜罪同樣被列為重大犯罪。所謂他人的財物,指的是他人所有及占有的財物,無論從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不應竊取或擅自取走他人的財物。竊盜罪的種類竊盜罪的種類有下列幾種。①普通竊盜罪: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處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以下罰金。②夜間侵入住居竊盜罪:於夜間侵入他人居住處所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訴時效為7年。③特殊竊盜罪:於夜間毀損門戶、牆壁或其他建築物之一部分而侵入住居,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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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處罰與成立要件

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當您拾得他人遺失的物品,卻不予返還而擅自使用或持有時,可能依韓國《刑法》第360條的侵占脫離占有物罪受到處罰。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處罰 韓國《刑法》第360條規定,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脫離他人占有之財物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萬韓元以下罰金。侵占脫離占有物罪是指侵占遺失物、漂流物、埋藏物或其他脫離他人占有之財物的犯罪。簡單來說,只要拿走了別人遺失或遺留的物品,就可能成立此罪。舉例而言,若計程車司機將乘客遺留在車上的手機拿去二手變賣牟利,這樣的行為並非竊盜,而是侵占脫離占有物。這裡所說的漂流物、埋藏物指的是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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