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乃論之罪的種類、類型與告訴
告訴乃論之罪是指檢察官在提起公訴時,必須有犯罪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等有告訴權之人提出告訴的犯罪。換言之,這類犯罪必須有被害人等告訴權人的告訴才能提起公訴,而所謂告訴,是指告訴權人向偵查機關申報犯罪並要求處罰。即使行為人確實犯了罪,只要該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且對方並未提出告訴,依韓國《刑事訴訟法》第327條第2款的規定,這項公訴將被駁回。告訴乃論之罪依被害人與加害人的關係,可分為絕對告訴乃論之罪與相對告訴乃論之罪。絕對告訴乃論之罪是無論如何都必須有告訴權人提出告訴的犯罪,相對告訴乃論之罪則是因親屬關係等因素才需要告訴的犯罪。一般所稱的告訴乃論之罪,通常指的是絕對告訴乃論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