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
酒駕是指違反《道路交通法》第44條所規定的、禁止在酒醉狀態下駕駛的情形。
其適用對象包括含工程機械在內的汽車、路面電車、以及自行車。
所謂酒醉狀態,是指血液中酒精濃度達 0.03%以上。
酒駕屬於十二大重大過失之一,不僅對本人,對他人也是極為危險的重罪。
然而,在發生酒駕之後,像是與律師商量那樣行使法律上的防禦權、依情況爭取救濟,同樣很重要。
酒駕罰則標準
<在酒醉狀態下駕駛者>
| 血液中酒精濃度 | 罰則 |
| 0.2%以上 | 2年以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1千萬韓元以上 2千萬韓元以下罰金 |
| 0.08%以上 0.2%未滿 | 1年以上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500萬韓元以上 1千萬韓元以下罰金 |
| 0.03%以上 0.08%未滿 | 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500萬韓元以下罰金 |
| 拒絕酒測 | 1年以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500萬韓元以上 2千萬韓元以下罰金 |
<2次違規>
是指因酒駕被宣告罰金以上之刑,自該刑確定之日起 10年內再次被查獲酒駕的情形。
| 血液中酒精濃度 | 罰則 |
| 0.2%以上 | 2年以上 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1千萬韓元以上 3千萬韓元以下罰金 |
| 0.03%以上 0.2%未滿 | 1年以上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500萬韓元以上 2千萬韓元以下罰金 |
| 拒絕酒測 | 1年以上 6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500萬韓元以上 3千萬韓元以下罰金 |
酒駕行政處分
過去採三振出局制的吊銷駕照標準,已改為二振出局,處罰標準也隨之強化。
| 區分 | 單純酒駕 | 財物事故 | 人身事故 |
| 血液中酒精濃度 0.03%以上 0.08% 未滿 | 吊扣駕照(記點100點) | 吊扣駕照(記點100點) | 吊銷駕照 (失格期間 2年) |
| 血液中酒精濃度 0.08%以上 | 吊銷駕照 (失格期間 1年) |
吊銷駕照 (失格期間 2年) |
|
| 拒絕酒測 | |||
| 2次查獲 | 吊銷駕照 (失格期間 2年) |
吊銷駕照 (失格期間 3年) |
吊銷駕照 (失格期間 3年) |
| 酒駕致人傷亡後逃逸 | - | - | 吊銷駕照 (失格期間 5年) |
| 死亡事故 | - | - |
酒駕被查獲時的程序
酒駕被查獲
警方調查
移送檢方
簡易命令或審判
酒駕被查獲
酒駕被查獲的方式包括路檢取締與民眾報警。
最具代表性的取締方式是呼氣檢測法,也就是測量隨呼氣排出的酒精濃度。
此時若未通風換氣、使用了消毒藥水,或是與酩酊大醉者同車,酒精濃度都可能測得偏高。
倘若對呼氣檢測的數值無法接受,還有抽血檢測的方法。
抽血檢測是前往鄰近醫院抽血後,於 2週內鑑定並得出結果。
即使對這個結果無法接受,也無法重新檢測。
此外,也有像是飲酒後上車的畫面等,由民眾報警而被查獲的情形。
不過,若是沒有駕駛、僅在車內睡覺等情形,並不會被當作酒駕處理,因此這類情況最好向專家諮詢。
警方調查
酒駕被查獲後約 3~5天左右會接到聯絡。
此時會約定到場接受警方調查的日期與時間。
警方調查是為了釐清該案件的事實關係,因此不必過度擔心。
但是,若在這個過程中說了不必要的話或說謊,問題可能會擴大。
此外,若能像撰寫悔過書那樣表達反省之意,便可能構成量刑基準上的減輕事由,期待因此減輕處罰。
酒駕的量刑基準如下。
| 區分 | 減輕事由 | 加重事由 | |
| 特別量刑因子 | 行為 | 犯案動機有特別值得斟酌之事由的情形 因駕駛而造成的道路交通危險極低的情形 |
因駕駛而造成的道路交通危險極高的情形 拒絕酒測的情形 |
| 行為人/其他 | 聽覺及語言障礙者 精神耗弱(非本人責任) 自首 |
同種累犯 | |
| 一般量刑因子 | 行為 | - | - |
| 行為人/其他 | 真摯的反省 無刑事處罰前科 |
犯案後隱匿證據或試圖隱匿 異種累犯、不構成累犯的同種前科(執行完畢或判決確定後 10年未滿) |
警方調查結束後,必須進入行政處分程序。
會依血液中酒精濃度,受到吊扣駕照之類的行政處分。
依處分內容,會收到吊扣駕照處分事前通知書或吊銷駕照處分事前通知書。
同時會核發臨時駕駛證明書,臨時駕駛證明書的有效期間為 40天。
臨時駕駛證明書的有效期間屆滿後,亦即,自行政處分後第 41天起,駕照就會被吊扣或吊銷。
移送檢方
警方調查之後 3~4天內,有時會收到警察局已將案件移交檢察廳的簡訊。
這則簡訊並非一定會收到,其含義是案件已從警方移交至檢方。
這視個案情況而定,通常在單純酒駕初犯、單純財物損害等情形,預期會以聲請簡易判決方式起訴(求略式)。
聲請簡易判決起訴被宣告罰金以下之刑的可能性較高,案件以不到庭審判的方式終結。
但若有酒駕被查獲的紀錄、血液中酒精濃度偏高、或造成人身傷亡等情形,則預期會以提起公訴(求公判)方式起訴。
提起公訴起訴的意思是檢方向法院聲請正式審判,代表檢方已將實刑納入考量。
倘若酒駕前科達 3次以上而次數較多、或處於緩刑期間,又或是肇事逃逸之類的情形,則可能被羈押並提起公訴起訴。
簡易命令或審判
酒駕時若以罰金刑收到簡易命令而使案件終結,那還算好,但若被提起公訴起訴,或被羈押並提起公訴起訴,需要留意的地方就很多了。
需要依情況確定陳述方向,並提交與之相符的量刑資料,在有財物或人身損害時,和解也很重要。
若無法達成和解,酒駕提存也是方法之一。
酒駕專業律師的必要性
當因酒駕被移送檢方、甚至進入審判階段時,由於檢察官已將實刑納入考量,為了避免實刑,專家的協助將是不可或缺的。
但是,即使是單純酒駕初犯、單純財物損害這類預期會以聲請簡易判決起訴的情況,酒駕律師的協助同樣有其必要。
由於罰金刑也是前科,因此罰金刑能避免的話,最好還是避免。
在與酒駕相關而獲不起訴(無嫌疑)的案例中,若血液中酒精濃度與酒駕標準 0.03 相差不大,也可能獲得不起訴處分。
律師陪同警方調查
在警方調查中所說的內容都會被記錄下來。
因此,應克制不要不慎說出不必要的話。
接受警方調查時,可以由律師陪同。
由律師陪同的好處在於,能協助避免說出不必要的話,律師也能事先判斷該案件的嫌疑點等內容,預先準備量刑資料。
若有可能,希望您盡早與專家商量,妥善行使法律上的防禦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