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語音釣魚詐騙的處罰 - 取款車手、出借存摺
語音釣魚詐騙不只是參與組織會被處罰,連現金取款車手、出借存摺這類單純參與行為都會被重罰。本文整理了詐欺罪、《通訊詐騙被害返還法》、《電子金融交易法》等適用法律,以及故意認定的判例趨勢。
語音釣魚詐騙不只是參與組織會被處罰,連現金取款車手、出借存摺這類單純參與行為都會被重罰。本文整理了詐欺罪、《通訊詐騙被害返還法》、《電子金融交易法》等適用法律,以及故意認定的判例趨勢。
吊銷駕照與吊扣駕照酒後駕駛時,依一定標準可能會被吊銷或吊扣駕照。初次違反酒駕且血液酒精濃度在 0.03% 以上、未滿 0.08% 時,會被記 100 點違規點數,吊扣駕照 100 日。除此之外,若血液酒精濃度在 0.08% 以上,或酒駕次數達 2 次以上,將被吊銷駕照;且依屬於單純酒駕、毀損財物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吊銷年限也會有所不同。各酒精濃度的處罰依現行法令,血液酒精濃度只要達到 0.03% 就可能以酒後駕駛論處。這個數值,即使在用餐時只喝一兩杯酒也足以達到。因此只要喝了一杯酒,最重要的就是不要開車。酒駕的處罰會同時面臨行政處分與刑事處罰兩種。..
交通事故和解書範本發生交通事故時必須進行和解。交通事故和解書範本通常會包含加害人與被害人的個人基本資料、交通事故發生的日期與時間、地點、表明已達成和解的契約書以及雙方的簽名等。除此之外,和解書的組成項目還會在範本中納入事故名稱、事故日期、事故內容、受害情況、和解內容等。事故名稱應填寫能夠突顯該事故特徵的名稱,事故日期則建議連同時間都盡量具體寫明。事故內容應將事故狀況連同事故經過一目了然地書寫填載,之後再就事故所造成的損害加以說明即可。在此基礎上,依雙方之間達成的和解填寫所約定的內容,以及撰寫該和解書的日期、加害人與被害人的個人資訊即可。撰寫和解書..
《毒品類管理法》(마약류 관리에 관한 법률)旨在妥善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大麻及原料物質的處理與管理,並就毒品成癮的治療與預防等規範必要事項,藉此防止因濫用或誤用所造成的衛生危害,以促進國民保健水準提升與健全社會的建立。《毒品類管理法》的條文如下。第1條(目的)本法旨在妥善處理與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向精神性醫藥品)、大麻(大麻)及原料物質,藉此防止因濫用或誤用所造成的衛生危害(危害),以促進國民保健水準提升。第2條(定義)本法所使用用語之涵義如下。1.「毒品類」係指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大麻。在《毒品類管理法》中,麻醉藥品係指罌粟..
何謂業務上背信罪?背信罪是指處理他人事務之人,以違背其任務之行為取得財產上利益,或使第三人取得財產上利益,致使該他人(即「本人」)受有損害的犯罪。特別是當此犯罪與業務上的任務有關,亦即處理他人事務之人違背其業務上任務而犯背信罪時,將以業務上背信罪加重處罰。此種情形下,若業務上背信罪的所得金額在5億韓元以上,將依《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之規定加重處罰。業務上背信 相關法令第355條(侵占、背信)① 保管他人財物之人,將該財物侵占或拒絕返還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萬韓元以下罰金。② 處理他人事務之人,以違背其任務之..
恐嚇取財罪是指以恐嚇方式使他人交付財物或取得財產上利益時成立的犯罪。本文整理了恐嚇取財罪與脅迫罪的差異、特殊恐嚇取財的加重處罰、未遂犯的處罰等成立要件與處罰程度。
暴行罪是對他人身體行使有形力時所成立的犯罪。本文整理了單純暴行、尊親屬暴行、特殊暴行、暴行致傷等各類型的處罰程度,以及是否屬於不違背被害人意思不罰之罪、雙方互毆案件中應注意的重點。
什麼是無照駕駛無照駕駛是違反道路交通法的危險行為之一,指的是未取得駕駛執照便駕駛車輛的行為,這不僅危及駕駛人本身,也對周遭的行人與乘客帶來極大風險。也因此引發了許多交通事故,這類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與財產損失規模相當可觀。對於無照駕駛的處罰,法律有嚴格規定,可能為駕駛人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無照駕駛的處罰無照駕駛即使是初犯,也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實刑。若非初犯,被判實刑的機率則更高,緩刑的情況也是如此。單純無照駕駛的處罰,以初犯為基準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及300萬韓元以下罰金,但這只是初犯..
什麼是脅迫罪?脅迫罪和妨害名譽、侮辱罪一樣,都是民眾經常諮詢的法律議題之一。脅迫罪指的是透過告知足以使人產生恐懼的惡害,藉此侵害他人意思形成自由的犯罪。脅迫罪的類型脅迫罪的類型包括普通脅迫罪、特殊脅迫罪與直系尊親屬脅迫罪。一般常見的脅迫多屬於告知將對他人加害的普通脅迫;若使用兇器等危險物品,或由多人共同實施脅迫,則構成特殊脅迫;直系尊親屬脅迫則是指對直系尊親屬施加脅迫。脅迫罪的處罰依韓國《刑法》第283條(脅迫、直系尊親屬脅迫)規定,脅迫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500萬韓元以下罰金、拘留或科料(小額罰款)。此外依韓國《刑法》第284條..
侮辱罪是什麼?侮辱罪是指公然侮辱他人即可成立的犯罪,規定在韓國《刑法》第311條中。就外部名譽屬於保護法益這一點而言,它與妨害名譽(誹謗)相似,但侮辱罪的差別在於並未具體指摘事實。侮辱罪是指攻擊他人名譽或自尊心的行為,且必須是公然,也就是必須在他人面前進行。正是這個特性使它與妨害名譽(誹謗)有所區別。要成立侮辱罪,必須在公開的場所或情境下出現侮辱性的言論或行為,且該行為必須在他人的注視下公開進行。因此,妨害名譽(誹謗)與侮辱罪雖然有相似之處,但兩者在成立要件與適用範圍上各有差異。侮辱罪的成立要件侮辱罪的成立要件包括公然性、特定..
網路的發達使許多事情變得便利,這點無可否認,但這樣的發展也衍生出種種問題。尤其是網路空間的「匿名性」更成為焦點。利用匿名來謾罵或攻擊他人的情況日益增加。受害者主要是藝人、運動選手、網紅等知名人士,但近來一般民眾受害的案例也越來越多。其中,散布虛假事實造成損害的情形尤其值得注意。何謂散布虛假事實罪散布虛假事實,顧名思義就是指散播不實的內容。散布虛假事實往往與妨害名譽(誹謗)牽連在一起,妨害名譽、詐欺、虛偽公示、商標權侵害、違反選舉法等都可能屬於散布虛假事實的範疇。散布虛假事實會依其結果而適用不同的罪名,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