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專業律師物語

刑事專業律師講述的刑事案件故事 — 交通事故、毒品犯罪、青少年犯罪等刑事法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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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住居罪的種類、成立要件與不退去罪

侵入住居罪由韓國《刑法》第319條加以定義。第319條(侵入住居、不退去)①侵入他人住居、所管理之建築物、船舶或航空器,或所占有之房間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以下罰金。〈1995年12月29日修正〉②於前項場所受退去要求而不從者,亦處與前項相同之刑。侵入住居罪的種類侵入住居罪的種類如下:侵入住居、不退去;特殊侵入住居;夜間侵入住居竊盜;搜查住居、身體。其中夜間侵入住居竊盜雖屬刑法上的竊盜罪,但與侵入住居關係密切,故一併列入侵入住居罪的種類。侵入住居罪的成立要件侵入住居罪的成立要件如下:須針對他人住居、所管理之建築物、船舶或航空器,或所占有之房間;具有侵入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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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猶豫的效力、要件、對象與失效

什麼是宣告猶豫?宣告猶豫是指案件雖被認定為有罪,但情節輕微且悔過情狀顯著時,在一定期間內暫緩刑罰的宣判;若該猶豫期間平安經過,便視為免訴的一種制度。但對於曾受資格停止以上刑罰前科者,則屬例外。宣告猶豫期間依韓國《刑法》第60條定為2年,且該期間不得縮短。第60條(宣告猶豫之效果)自受宣告猶豫之日起經過2年時,視為免訴。宣告猶豫效力如同韓國《刑法》第60條所明定,宣告猶豫期間經過後即視為免訴。此時的免訴判決是指未對案件實體作出直接判斷,即終結訴訟程序。亦即,視為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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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 冒充罪、處罰、專業律師

什麼是冒充?冒充是指就姓名、職業、性別、住址、年齡、學歷等本人資訊進行虛假欺瞞的行為。冒充成為問題的情形通常發生在網路上。由於網路無法確認對方身分,即使對方進行冒充,也不容易加以查證。特別是冒充網紅等對象造成損害、要求財物或提議不正當行為等情形,問題層出不窮。冒充罪冒充罪在法律上並未明文規定。但依其情況,可能以多種罪名受到處罰。冒充處罰冒充行為可能以下列罪名受到處罰:詐欺罪、冒充公務員資格罪、妨害名譽、違反電氣通信基本法、偽造私電磁紀錄罪等。詐欺罪詐欺罪規定於韓國《刑法》第347條。第347條(詐欺)①以欺罔他人而受交付財物或取得財產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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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讓與侵占與匯錯款侵占罪

債權讓與的定義債權讓與是指透過法律行為,將債權的所有權移轉給他人的過程。這是一種重要的法律行為,會移轉債權所具備的財產上價值,並變更相關當事人之間的法律權利與義務。何謂匯錯款匯錯款是指匯款人因疏失而填寫或輸入錯誤的收款金融機構或收款帳號,導致資金被錯誤地匯入收款人帳戶的交易。債權讓與侵占債權讓與侵占是指不依照法律明文規定的程序或規範,違法移轉他人債權以取得利益的行為。這主要是金融交易或契約中出現的問題,隨著電子支付系統的發展,形成了新型態的犯罪。債權讓與侵占罪通常由下列要素構成。債權:須存在法律上承認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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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避強制執行罪的成立要件、行為、處罰標準與強制執行

什麼是規避強制執行罪?規避強制執行罪規定於韓國《刑法》第327條。第327條(規避強制執行)以規避強制執行為目的,將財產隱匿、毀損、虛偽讓與,或負擔虛偽債務而損害債權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千萬韓元以下罰金。什麼是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在韓國《民法》第389條中以「強制履行」之名加以規定。第389條(強制履行)①債務人未任意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得向法院請求強制履行。但債務之性質不適於強制履行者,不在此限。②前項債務以法律行為為目的時,得請求以裁判代替債務人之意思表示;以非專屬於債務人一身之作為為目的時,得向法院請求由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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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務的成立要件、故意性與處罰

什麼是妨害公務?妨害公務規定於韓國《刑法》第136條。第136條(妨害公務)①對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施以暴行或脅迫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千萬韓元以下罰金。②以強迫公務員為其職務上之行為、阻撓其職務或迫使其辭職為目的而施以暴行或脅迫者,亦與前項處相同之刑。妨害公務的成立要件如下:須以執行職務之公務員為對象、職務之執行須合法、須施以暴行或脅迫。妨害公務中執行職務之公務員,是指國家公務員、地方公務員,當然也包含從事公法人事務之人。但外國的公務員不包含在此處所稱的公務員範圍內。此外,所謂「執行職務」的意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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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涉入詐欺罪的參與程度

配偶的詐欺罪:詐欺罪是指以欺騙他人的方式取得財產上利益的犯罪,是刑法中受到嚴格處置的犯罪之一。尤其當配偶犯下詐欺罪或參與詐欺罪時,法律與道德層面的問題會變得更加複雜。配偶的詐欺罪是指一方配偶欺騙他人以取得金錢利益,或使對方蒙受損害的行為。這與詐欺罪的一般定義並無不同,但在詐欺行為的主體是配偶這一點上具有特殊性。詐欺罪規定於韓國《刑法》第347條,「以欺騙他人的方式取得財物之交付或取得財產上利益者」,將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千萬韓元以下罰金。當配偶犯下詐欺行為時,由於這是發生在家庭內部的問題,社會影響與法律後果都可能相當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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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脫離占有物罪 - 處罰、構成要件、不法所有意圖、竊盜罪、場所

什麼是侵占脫離占有物罪?侵占脫離占有物罪是指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脫離他人占有之財物的犯罪。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處罰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處罰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300萬韓元以下罰金或科料(小額罰款)。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構成要件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構成要件為:1. 物品為他人所有且不在他人占有之下;2. 具有不法所有意圖。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不法所有意圖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不法所有意圖,是指出於故意,將他人之物視同自己所有物加以使用、處分的行為。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侵占侵占脫離占有物罪的侵占,是指取得不屬於他人占有之他人財物。不過,與侵占罪的差異在於不需要信賴關係。侵占脫離占有物罪與竊盜罪侵占脫離占有物罪與竊盜罪都是取走他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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